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ADOBE® READER® 軟體授權合約 

使用者通知︰ 請仔細閱讀本合約。一經使用ADOBE READER軟體(「軟體」)之全部或任何部份，即視為您接受本合約之全部條款，尤其包括︰第 2 條所述之使用限制；第 4 條之可轉讓性；第 6 條之保證事宜；第 7 條之責任事宜。使用者同意本合約之執行效力應如使用者所簽訂之任何其他書面及經商議的合約。本合約之效力及於您和任何其他取得本軟體之法人及為該法人使用本軟體之人。如您不同意此條件者請勿使用本軟體。經由有形媒體 (例如 CD) 取得本軟體而未能預先查看本授權合約者，如不接受本合約，可於符合下述條件之情況下獲得原本付款金額之全額退款︰(A) 未使用本軟體，並且 (B) 自購買日期起 (30) 日內將本軟體連同付款證明文件送還原取得地點。

Adobe 及其供應商擁有本軟體之全部智慧財產。 Adobe 唯允許您在遵守本合約各項條款的情況下使用本軟體。使用本軟體中包括的某些第三者材料可能會受其他條款或條件的約束，這通常可以在一個單獨的授權合約或這些材料附帶的「讀我」檔案中找到。

1. 定義。「軟體」指 (a) 附有本合約之檔案、磁碟、CD-ROM 或其他媒體之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i) Adobe 或第三者電腦資訊或軟體； (ii) 相關之解釋資料或檔案(「文件」)；以及 (iii) 字型；以及 (b) Adobe 對使用者授權之本軟體之更新、修正版本以及增加與複製本 (以下通稱為「更新」)。「使用」或「正在使用」指存取、安裝、下載、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依據文件利用本軟體之功能而獲益。「授權數量」應為一 (1)，除非 Adobe 另以有效授權指定其他 (例如大量授權合約) 授權數量。「電腦」指可以接受數位或其他類似形式資訊並依據一系列指令加以處理以獲得特定結果之電子裝置。如用於本合約第 9(a) 款，「Adobe」指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為美國達拉威爾州公司組織，設址於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否則應指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所授權之關係事業Software Ireland Limited，為據愛爾蘭法律成立之公司組織，設址於 Unit 3100, Lake Drive, City West Campus, Saggart D24, Republic of Ireland。

2. 軟體授權。使用者如遵守本軟體授權合約 (以下稱「本合約」) 之條款，Adobe 即授權使用者就本軟體「文件」所述之用途「使用」本軟體，但是項授權非為獨家授權。

2.1. 一般用途。使用者得在相容電腦上安裝及「使用」本軟體，但以「授權數量」為限；或

2.2. 伺服器用途與配送。

2.2.1 本款僅適用於Adobe Reader軟體。在符合本合約的條款下，使用者可以在內部網路中的電腦檔案伺服器上安裝一份該軟體，僅供內部網路上不限數量的用戶端電腦透過(a)網路檔案系統(NFS)使用Adobe Reader之UNIX版本，或者透過(b) Windows終端機服務使用該軟體。除非在本合約內明確同意，否則使用者不得在任何其他伺服器或網路使用該軟體，包括但不限於：(i)直接使用該軟體或透過命令、資料、或指令間接使用該軟體，(ii)為內部網路、網際網路或網站功能使用本軟體。

2.2.2. 有關如何透過有形媒體或內部網路配送Adobe Reader、，請參見 http://www.chinese-t.adobe.com/products/acrobat/distribute.html 上的「如何配送Adobe Reader」。

2.3 備份。使用者可製作一份本軟體之備份，但此備份不得安裝或使用於任何電腦。除按第 4 條之規定轉讓本軟體之全部權利以外，使用者不得轉讓此等備份之權利。

2.4 攜帶型電腦或家用電腦。除第 2.2.1 和 2.3 條授權之單獨副本外，作爲安裝本軟體之電腦的主要使用者，可以在一台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安裝本軟體的第二份副本，僅供自己使用，但在主要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不得同時在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使用本軟體。

2.5 不得修改。您可以根據 http://www.chinese-t.adobe.com/support/main.html 或 http://partners.adobe.com 上的限制定制或擴展Adobe Reader的 Installer 程式的功能（例如，安裝附加的插件和幫助檔案）。然而，您不得更改或修改 Installer 程式，或是創作此軟體的任何新的 Installer 程式。此軟體是 Adobe 為針對檢視、分發和共享 PDF 或 SVG 檔案所授權及分發的。您未被授權將此軟體與在將SVG或PDF文件轉換成其他檔案格式時（例如將PDF檔案轉成TIFF、JPEG或 SVG檔案，或將 SVG轉成GIF、JPEG、PDF或SWF檔案）需要使用或依靠此軟體的任何其他軟體、Plug-in或增強程式整合。您亦未被授權 (a) 將 Adobe Reader 軟體與未按 Adobe 整合鍵授權合約而發展的 Adobe Reader Plug-in 軟體整合或一起使用；或 (b) 為 (i)在現有電腦位置上儲存資料(使用以Adobe提供的啟動技術開啟之文件特性者除外), (ii) 建立包含資料（如 XML 或說明檔），或(iii) 儲存 PDF 檔案之修改，而與 Adobe Reader 編程介面的其他軟體和增強軟體，互相整合。

2.6 第三者網站存取。本軟體允許您存取第三者網站（「第三方網站」）。存取和使用任何第三者網站，包括任何此類網站提供的物品、服務或資訊，均受當事第三者網站之條款及條件（如果有的話）之限制。第三者網站不歸 Adobe 所有或運營。若使用第三者網站，風險自擔。至於任何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不侵犯第三者網站之第三者權益、所有權、合成、精確性、安全性、可用性、滿意度、適銷性或適用於任何特定用途之適用性，無論是依據成文法、普通法、慣例、常例或其他原由，ADOBE 皆不明文規定或默示任何擔保、條件、賠償、陳述或條款。

2.7 證明文件。

2.7.1 證明文件和 CD 服務。本軟體允許您驗證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或「CD」是一個利用 (a) 證書；和 (b) 「私人」密鑰（相對於證書所使用之「公共」密鑰而言）執行數位簽名之 PDF 檔案。驗證 CD 要求您從頒發此證書之 CD 服務提供商那裏購買 CD 服務。「CD 服務提供商」係指列在 http://www.chinese-t.adobe.com/security/partners_cds.html 處的獨立第三者服務供應商。「CD 服務」係指由 CD 服務提供商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a) 由此類 CD 服務供應商頒發，本軟體之 CD 功能集所使用之證書；(b) 與證書有關的服務；和 (c) 與證書頒發有關的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核證服務。

2.7.2 CD 服務提供商。儘管本軟體提供驗證功能，但是，Adobe 不提供使用這些功能所需之必要 CD 服務。有關 CD 服務之購買、提供及責任須您與 CD 服務提供商協商。在您信賴任何 CD、任何適用於該 CD 之數位簽名和/或任何相關 CD 服務之前，您必須首先審閱並同意適用之發行商聲明和本協定。「發行商聲明」係指每家 CD 服務提供商提供 CD 服務之條款和條件（參見 http://www.chinese-t.adobe.com/security/partners_cds.html 上的連結），包括諸如任何訂戶合約、證書信任方合約、證書政策和慣例聲明，以及本合約之第 2.7 條。藉由 CD服務驗證 CD，您承認並同意 (i) 用於數位簽名 CD 之證書可以在核證時被撤消，使 CD 上的數位簽名看上去有效，儘管實際上並非如此；(ii) 由於 CD 之簽名人、適用 CD 服務提供商或任何其他第三者行爲或疏忽可能危及 CD之安全性或完整性；以及 (iii) 您必須閱讀、理解適用之發行商聲明，並受其約束。

2.7.3 擔保免責聲明。CD 服務提供商唯依照適用的發行商聲明提供 CD 服務。藉由使用本軟體來存取 CD 服務唯可「原樣」提供，沒有任何類型的擔保或補償（由 CD 服務提供商依照其發行商聲明提供除外）。至於任何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不侵犯第三者網站之第三者權益、所有權、合成、精確性、安全性、可用性、滿意度、適銷性或適用於任何特定用途之適用性，無論是依據成文法、普通法、慣例、常例或其他原由，ADOBE 及每個 CD 服務提供商（除非依據其發行商聲明明確提供）均不明示或默示任何擔保、條件、賠償、陳述或條款。

2.7.4 補償。對於因使用或信任任何 CD 服務，或與此有關而使 Adobe 及任何適用 CD 服務提供商（除非其發行商聲明中明確規定）受到任何及所有債務、損失、訴訟、損害或要求（包括所有合理的費用、成本和律師費），您同意使Adobe 及該 CD 服務提供商免受傷害，包括但不限於 (a) 信任逾期或撤消之證書；(b) 未正確核證證書；(c) 在未經適用之發行商聲明、本合約或適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使用證書；(d) 在信任 CD 服務的情況下未能行使合理判斷；或 (e) 未能依適用發行商聲明要求履行任何義務。

2.7.5 責任限制。任何情況下，ADOBE 或任何 CD 服務提供商（除非其發行商聲明中明確規定）不對您、任何其他人或實體，因您使用或信任 CD 服務而有關之任何使用損失、收入或利潤損失、資料丟失或損壞或者其他商業或經濟損失，或者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法律規定的、惩罰、懲戒或連帶損失負責，即使忠告過有此類損失之可能，或此類損失可以預見。即使在發生基本或重要違約情況，或者違背本合約之基本或重要條款時，仍適用本限制。

2.7.6 第三者受益人。就本合約第 2.7 條而言，您同意您利用的任何 CD 服務提供商應該是第三者受益人，並且，如果該 CD 服務提供商係 Adobe，則該 CD 服務提供商應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強制執行此類規定。

3. 智慧財產所有權和版權保護。 智慧財產所有權。本軟體及您製作的任何授權副本均爲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及其供應商的智慧産品，且歸其所有。本軟體之結構、組織和代碼均爲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及其供應商的有價商業秘密和保密資訊。本軟體受法律保護，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其他國家之版權法以及國際協約條款。除非明確表述，否則本協定不授予您對本軟體之任何智慧產權以及 Adobe 及其供應商未明確授予之其他全部權利。

4. 限制。

4.1 聲明。除非遵守第 2 條之條款，否則不得複製本軟體。您製作的任何軟體副本，必須包含與本軟體上或本軟體中使用的相同之版權及其他所有權聲明。

4.2 不得修改。您應同意不修改、變更或翻譯本軟體。您不得逆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探究本軟體之原始碼；若適用的法律明文規定准許反編譯則不在此限，但反編譯應限於為達到本軟體與其他軟體程式的可操作性，而你已請求過 Adobe 提供必要的資訊而 Adobe 又沒有提供此資訊時。Adobe 得於提供此等資訊之前設下合理之限制條件並收取合理之費用。Adobe 提供的此類資訊或您藉由此類授權之反編譯取得的任何資訊唯限由使用者用於本合約所述之用途，不得向他人披露或用於製作與本軟體相類似之任何其他軟體。使用者應向 Adobe 客服部門索取此等資訊。

4.3 文件特性。本軟體可能含有被停用或「灰色顯示」（「文件特性」）的特性和功能。唯有在使用 Adobe獨家提供的相關啟動技術（「鍵鑰」）開啟已建立的某些 PDF 檔案之後，才會啟動文件特性。您同意不存取，或試圖存取，被停用之文件特性，或者繞開控制此類文件特性啟動的授權。您僅能在Adobe有效授權之情形下，以鍵鑰開啟之PDF檔案使用該等文件特性。其他任何使用，均不被同意。

4.4 轉讓。除非本合約條款明文準許，否則使用者不得出借、出租、特許、分配或轉讓本軟件之權利，或授權將本軟體之全部或任何部份複製至其他使用者之電腦。但使用者可於符合下述條件之情況下將使用本軟體之全部權利轉讓於另一個人或機構：(a) 使用者同時對此等個人或機構轉讓 (i) 本合約、(ii) 本軟體以及與本軟體結合或預安裝於本軟體之其他軟體或硬體，包括本軟體之所有複本、更新或舊版本，(b) 使用者不得保留本軟體之任何複本，包括備份及貯存於電腦內之軟體複本；並且 (c) 受讓人應接受本合約之全部條款以及使用者合法購買本軟體授權時所約定之其他條款。無論上文如何規定，使用者不得轉讓本軟體之教育版、測試版，亦不得轉售本軟體之複本。

5. 更新版。本軟體如為先前版本之更新版，使用者必須持有此等先前版本之有效授權始得使用更新版軟體。提供所有更新版均須交換授權合約。您同意，使用更新版即自動終止使用本軟體任何先前版本的權利。例外情況是，使用者使用「更新版」之後，得繼續使用本軟體之先前版本協助轉換至「更新版」，但：(a) 更新版及先前版本應安裝於同一電腦；(b) 先前版本或其複本不得轉讓於他人或安裝於其他電腦，除非所有「更新版」亦一併轉讓於他人或安裝於其他電腦；並且 (c) 使用者承認其獲得本軟體更新版之同時，Adobe 支援先前版本之義務亦告解除。

6. 不保證事項。 本軟體依現有狀況提供給使用者，Adobe 對其使用與效能不作任何保證。ADOBE 及供應商對於使用本軟體所獲得之效能或結果不會作出任何保證亦不能做出任何保證。除了使用者所在地司法轄域不准許加以限制或排除之任何保證或承諾外，ADOBE 及其供應商並未作任何保證或承諾 (明示、默示、法定、普通法、慣例、使用、或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不保證不侵害第三者權利、不保證本軟體的適銷性、不保證本軟體之整合、滿意之品質、或適用於任何特定之用途。第 6 條和第 7 條在本合約終止後應繼續有效，無論終止之原因如何，但是這並非暗示或創造在本合約終止後繼續使用本軟體的權利。

7. 責任限制。 ADOBE 或其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向使用者負責任何損害、索償、或費用，或任何衍生、間接、附帶的損失或利潤或節餘之喪失，即使 ADOBE 之代表已預先獲知可能發生此等損失、損害、索償、或費用，ADOBE 仍無責任。Adobe 及其供應商也不對任何第三者索償或費用承擔責任。前述限制應就使用者所在地司法轄域之法律許可範圍內適用本合約。ADOBE 及其供應商按本合約規定所負之所有責任之總額，應以使用者為本軟體所支付之金額（如有的話）為上限。本合約之任何條款並不限制 Adobe 因疏忽或詐欺造成人身傷害或死亡所應負之責任。Adobe 僅就本合約所述之不保證事項、義務、保證及責任之排除及/或限制等事宜代表供應商，但不就任何其他事宜或其他目的代表供應商。詳細說明請參閱本合約末尾所附各司法轄域特定資訊，或聯絡「Adobe 客服部門」。

8. 出口規則。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軟體裝運、轉送、或出口至 <<美國出口管理法>> 或其他出口法規、限制、或管制規定 (以下統稱「出口法規」) 所禁止之國家，或於此等國家使用本軟體。此外，按出口法規如本軟體屬管制項目，則使用者應聲明及保證，其不在禁運國家或並非此等國家之公民 (包括但不限於伊朗、伊拉克、敘利亞、蘇丹、利比亞、古巴、北韓、以及塞爾維亞)，並且使用者之獲得本軟體不受出口法規之禁止。使用者如違反本合約之條款，則使用者就本軟體所享有之權利即受沒收，此為授權使用本軟體之先決條件。

9. 管轄法規。本合約應以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a) 購買本軟體授權之地點如為美國、加拿大、或墨西哥，則以美國加州之法律為準據法；或 (b) 購買本軟體授權之地點如為日本、中國、韓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其官方文字係以表意 (如漢字、日本漢字或 Hanja) 或類似方式 (如韓語字母, 日語字母) 書寫，則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或 (c) 在前述以外之司法轄域購買本軟體之授權，則以英格蘭法律為準據法。適用加州法律時，加州聖塔克拉拉郡加州法院；適用日本法律時，東京地方法院；適用英格蘭法律時，英格蘭倫敦法院為本合約所有相關爭議之非唯一轄權法院。本合約不適用法律砥觸原則或 <<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本合約明示不適用該公約。

10. 一般規定。本合約之任何部份如經認定為無效或無執行效力，應不影響其餘部份之效力，合約之其餘部份應繼續充份有效並可以執行。本合約不會妨礙任何當事人以消費者身份應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合約之修訂需以書面為之並經 Adobe 授權之主管簽名始具效力。Adobe 可按追加或經修改之條款對使用者授權更新版本。本合約已構成 Adobe 與使用者之間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先前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一切申述、討論、承諾、溝通、或廣告。

11. 對美國政府使用者之聲明。 本軟體及所附文件屬 48 C.F.R. 2.101 所界定之「商用品」，並構成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2 所稱之「商用電腦軟體」以及「商用電腦軟體文件」。依據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2-1 至 227.7202-4 (如適用)，對美國政府使用者就該商用電腦軟體及商用電腦軟體文件之授權為 (a) 視該商用電腦軟體及商用電腦軟體文件為商用品，並且 (b) 其授權僅限於按本合約條款授予其他使用者之相同權利。依美國著作全法之規定保留所有未經公告之權利。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 95110-2704, USA。對於美國政府使用者，Adobe 同意遵守所有適用之公平機會法，包括第 11246 號行政命令及其修訂條款之規定、1974年越戰退伍軍人輔助法第 402 條 (38 USC 4212)、1973年殘障就業法第 503 條及其修訂、以及 41 CFR Parts 60-1 至 60-60, 60-250, 以及 60-741 之管制規定。前句所述之確認行動條款以及管制規定應視為納入本合約。

12. 遵守授權條件。 使用者如為營利事業或非營利機構，則一經 Adobe 或 Adobe 所授權之代表人指示，使用者應於三十 (30) 日內作成完整記錄並簽證聲明當時所有軟體之使用情形完全符合 Adobe 之授權。

13. 特殊例外情況。

13.1 唯適用於居住在德國或奧地利的使用者之有限擔保。

如果您在德國或奧地利購買本軟體，並且通常在該國家居住，則第 6 條不適用，這時，若在收到本軟體後在推薦的硬體配置上使用， Adobe 擔保在有限擔保期內提供文件所述之功能（「協定功能」）。本條中，「有限擔保期」對於商業使用者係指壹 (1) 年；對於非商業使用者係指貳 (2) 年。與協定功能的非根本性變化不在此列，並且不構成任何擔保權利。本有限擔保不適用於免費提供給您的軟體，例如更新版、測試版、試用版、産品集錦或非轉售 (NFR) 副本；當您變更本軟體且變更導致缺陷出現時，本有限擔保亦不適用。若根據擔保索賠，您必須在有限擔保期內將本軟體及購買憑據退回購買地點，費用由我公司承擔。如果本軟體的功能與協定功能發生實質性變化， Adobe 有權 - 以再次履行義務並根據自己的判斷 - 修復或更換本軟體。若無法修復，您有權獲得購買價格折減或取消購買合約。有關詳細擔保資訊，請與 Adobe 的客戶支援部門聯絡。

13.2 僅適用於居住在德國或奧地利的使用者之責任限制。

13.2.1 如果您在德國或奧地利取得本軟體，而您通常居住在該國，則第 7 條不適用，這時，在符合第 13.2.2 條之規定的前提下， Adobe 就賠償金的法定責任唯限於： (i) Adobe 唯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失承擔責任，賠償金不逾在達成購買合約時可預見之典型損失數額；以及 (ii) Adobe 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非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責任。

13.2.2 上述責任限制不應適用於任何強制性法定責任，尤其是屬於德國産品責任法之責任、規定具體擔保之責任或因失責造成人身傷害之責任。

13.2.3 您必須採取全部合理措施以避免和減少損失，尤其應根據本合約規定製作本軟體和電腦資料之備份副本。

13.3 測試版產品附加條款。如使用者所收到附帶本授權的產品，表示該產品為非商業用途版本或試用版軟體 (「測試版軟體」)，則適用於下列條款。除本條款之任何規定抵觸本合約中的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本條款應取代此等測試版軟體相關的其它條款與條件，但僅限於解決抵觸的必要情況。使用者承認此軟體為測試版本，不代表 Adobe 的最終產品，測試版可能內含錯誤，並導致系統等操作失敗以及資料遺失。因此您所使用的測試版軟體「概不保證」其品質，Adobe 並不給予使用者任何形式的保證或責任義務。其中測試版軟體不可排除其責任，但可加以限制，Adobe 及其供應商之責任應限於總金額五十美元 (U.S. $50)。使用者承認 Adobe 未曾向其允諾或擔保未來將發布或提供使用測試版軟體，且 Adobe 並無發布或推行測試版軟體之明示或暗示的義務，使用者也承認 Adobe 可能不會推行與測試版軟體相似或相容的產品。因此，使用者承認使用者對測試版軟體或任何與其相關的產品所進行的研究或研發，都將自行承擔其風險。根據此合約之條款，若 Adobe 提出要求，使用者應提供 Adobe 測試與使用測試版軟體的意見反映，包括錯誤回報。若使用者取得的測試版軟體，伴隨一份單獨的書面合約，如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Serial Agreement for Unreleased Products，其軟體使用亦受此等合約之管轄。使用者同意使用者不得並保證不會轉授權、出租、出借、分配、或轉讓測試版軟體。一旦收到測試版軟體的較新未發行版本或由 Adobe 公開發行的商用軟體版本，無論該軟體為獨立產品或大型產品的一部分，使用者同意送回或銷毀所有 Adobe 提供的較早測試版軟體，並同意遵守任何此等測試版軟體之較新版本的授權合約條款。儘管此條所述可能意思相左，若使用者身處在美國以外的地區，使用者同意將於完成軟體測試的三十 (30) 天內送回或銷毀所有測試版軟體的未發行版本，此日期早於 Adobe 公開發行 (商用) 軟體的第一次商務裝運。

使用者對本合約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向本公司索取任何資訊，請按本產品所附地址及聯絡資料聯絡本公司負責服務貴地區之業務單位。

Adobe 和 Acrobat 為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之註冊商標或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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