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SC 和 PAL

全国电视系统委员会 (NTSC) 为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中美和南美部份地区的商业电视广播制定标准时,规定每秒 30 个画面,显示 525 行。 大多数欧洲国家、澳洲以及中美和南美部份地区,采用的是逐行倒相制式 (PAL) 标准,每秒 25 个画面,625 行。

这两种标准互不兼容,DVD 视频与前一代录像带和激光影碟一样,存在同样的 NTSC 和 PAL 不兼容问题。 DVD 光盘上的 MPEG 视频可以存储为数字格式,但必须格式化成两个互不兼容的系统中的一种。

在两种系统中播放的光盘之间有三点不同之处: 影像大小和纵横比、显示画面速率和环绕音效。 电影的视频通常以每秒 24 帧存储,但转换为 DVD 后,通常会预先格式化成上述两种标准之一。 格式化成 PAL 制式显示的电影速度通常提高 4%,因此编码之前必须对音频进行相应的调整。

有些播放器仅播放 NTSC 格式的光盘,有些仅播放 PAL 格式光盘,而有些则两种光盘都可以播放。 由于 DVD 光盘的可用存储量,许多主题制作者会添加附加的视频和音轨,以便所有的格式都可以使用。